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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水土保持监测及弃渣场变更方案现场踏勘
发布时间 2022-05-20 浏览次数:793
2022年我司组织技术人员,对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水土保持监测及弃渣场变更方案开展现场踏勘工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第五条: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废弃砂、石、土、研石、尾矿、废渣等专门存放地(以下简称“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水利部审批。
其中,新设弃渣场占地面积不足1公顷且最大堆渣高度不高于10米的,生产建设单位可先征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纳入验收管理。
渣场上述变化涉及稳定安全问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相应的技术论证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