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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2-11 浏览次数:118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7条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莆田市妈祖城给排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日主持召开了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自验会议。经现场汇报和评议,验收组认为,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
验收组一致同意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会议审议,形成了《莆田市港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开。